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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保健品功效忽悠老人 追责
虚构、夸大蜂蜜制品、蜂胶制品的功效,设置套路诈骗157名中老年人的钱财……近日,芮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针对中老年人的诈骗案,4名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的徒刑,并上缴全部违法所得。
2019年4月以来,姜某某、李某某、张某某、臧某某等4人分别在芮城县风陵渡镇、阳城镇、大王镇、西陌镇、东垆乡、陌南镇开设某健保健品专卖店,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4人以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的方式,在闹市、集镇、乡村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小礼物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进店听课,打着与北京某研究院合作的旗号,虚构、夸大其销售的蜂胶软胶囊、枸杞蜂蜜、生素D、鱼油等保健品功效,宣称能治疗各种疾病。同时,以带老年人参观某健公司等免费旅游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并再次向老年人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称所售产品能够治百病,并宣布买一赠一、赠送储值卡的优惠政策,以大额优惠、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且无医疗效果的保健品。截至案发,4人共诈骗被害人157人(有153人年龄在60岁以上,最大的已经87岁),涉案金额共计639155元。
芮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姜某某、李某某、张某某、臧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臧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应追尽追、能追全追”的原则,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经过多方努力,现已成功追回157名被害人的全部被骗钱款,并将于近期退还给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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