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联合开发协议,未经办理审批手续,共将多亩国有公益性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兴建别墅及商品房出售。有关部门对这一做法不仅没有认真查处,反而让开发商蒙混过关,发放了土地证和房产证,使之合法化,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记者在亳州市谯城区福利院东南方向看到,一处豪华小区建有40多套上下两层的别墅,别墅墙角的竣工验收标志牌上,赫然标明:老年公寓二期工程。啥老年公寓?这是俺自家房子,花了好几十万元!别墅区内几位居民告诉记者,房子是向开发商购买的,拥有房产证,并不是作为老年公寓使用。
谯城区民政局对面也有一处别墅区,建有18幢三层欧式别墅,每套面积约240平方米,独门独院。这一建设项目的名称是老年服务中心。记者询问这些别墅是否有土地证、房产证等,一位男子说:当然有了!刚刚办好。我们买的时候50万元一套,现在涨到80万元了,不过早就卖完啦,想买也没有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两块土地都是谯城区福利院的国有公益性用地,所建房屋名为老年公寓二期工程和老年服务中心,其实开发的是商品房。
福利院的公益性用地,为何摇身变为私家别墅区?记者经过调查,获取了谯城区民政局和区福利院分别与开发商签订的三份联合开发合同。谯城区民政局局长李新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协议都是区民政局、区福利院和开发商自行签订的,没有经过审批。但他强调,自己对任职以前的事情并不完全清楚。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储洁印认为,谯城区民政局和区福利院与开发商采取以地换房的形式联合开发,其实质是虚假立项,擅自改变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表示,谯城区民政局和区福利院采取偷梁换柱的形式,打着建设公益设施的旗号,为了部门利益,改变国有土地用途,将公益土地拱手让给开发商牟取暴利,其背后可能存在特殊利益链。同时,民政部门与开发商公然在公益性用地上开发别墅,而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没有实施有效监督,应属于严重的渎职和不作为。
亳州市谯城区福利院部分职工告诉记者,对于民政局和开发商侵吞国有土地的行为,他们从2001年以来多次举报,而当地的规划、城建、房产等部门却置若罔闻。
2007年,亳州市开展土地专项治理,谯城区国土资源局、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对侵占福利院公益性土地的两个开发商下达土地处罚决定书。对于谯城区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区福利院职工们反映,开发商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要比土地实际挂牌的价格低得多。记者随后采访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方拒绝提供对开发商非法占地的处罚决定。
王开玉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理,实际上是以经济处罚对待严重的违法行为,明显是避重就轻、瞒天过海。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和个别领导的周密处理,开发商补交了所谓的土地出让金后,土地和房产部门为其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所谓的处罚,反而让一起非法行为披上了合法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