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11月11日消息(记者黄月芬)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印发《广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监测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强化参保目标导向、强化就医管理、强化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强化医疗费用监测推送、强化综合帮扶措施供给等方面,进一步减轻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助力乡村振兴。
在强化参保目标导向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参保动员、数据比对、参保登记和保费征缴等工作,按规定落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资助政策。
在强化就医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强人员信息共享;继续实施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实行特殊病例审批制度。
在强化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县级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县级医疗救助“一事一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医保部门负责全面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落实情况,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在强化医疗费用监测推送方面,《通知》明确,各级医保部门每月将自费费用占比超过10%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医疗费用信息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享给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并由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在强化综合帮扶措施供给方面,《通知》明确,针对医保部门推送的年内医疗费用负担在5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组织民政、卫生健康、财政等各部门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各部门的帮扶责任及措施,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给予产业奖补、就业稳岗补贴等综合保障措施,及时消除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针对医保部门推送的年内医疗费用负担在5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名单,乡村振兴部门要建立综合帮扶台账,做到“一人一策”,实施台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