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张明宇)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民工工作的有关情况。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就如何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宁表示,应该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特别是进城务工期间的住房问题。从2011年到2014年,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都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做出安排,特别是2014年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纲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做出了全面部署。
他说,第一,在城市工业园区、开发区,务工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城区区域,政府或者大型用工企业通过建设公租房来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这个公租房是单元式、公寓式的,不是单身宿舍,更加适合于农民工的家庭生活。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建设面向农民工租住的公租房,既方便农民工就业,又方便企业生产。
第二,在人员相对不集中的城市区域,可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房源,用于安排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对收入比较困难的农民工,可给予租金方面的支持。
第三,通过廉租房解决部分农民工的住房困难。为确保公正公平,需要附加一些制约条件,即农民工要有稳定的就业和一定的工作年限。通过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并轨运行,扩大农民工租住公租房的房源问题。
第四,对那些不符合以上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政府还要求用工企业为进城农民工解决卫生文明的居住条件,或者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在谈到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时,王宁例举了四川在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上的模范效应。四川从2013年开始专门对进城农民工开展“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专项行动”,从城市的公租房中专门拿出30%的房源,用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且房租比市场租金低50%。2013年到现在,四川已经解决了5万户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涉及农民工16万人。
王宁指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进城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纲要的要求,首先在住房建设的规划上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住房需求,做出专门部署和安排。第二,加大投入、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住房房源。第三,在城市的棚户区改造以及城中村的改造过程当中,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问题。随着政策和措施的逐步落实,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将得到逐步改善。三牛注册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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