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也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七个反家暴日。家庭暴力早就不再是家务事了, 国家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今天,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刚审理的子孙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例。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亮介绍,“朱某说这个他的老伴去世之后,他儿子朱某某要求分割老伴的遗产,并且要求申请人朱某把他对房屋享有的份额一起给朱某某。但是朱某表示,在老伴生前,他们已经做了公证,在两位老人去世后,这个遗产由三个子女进行继承”。朱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三个子女,此前整个大家庭的相处也算过得去,直到几年前,老伴离世了。儿子朱某某一家觊觎他现在居住的这套房产,强迫朱老先生进行分配。在遭到拒绝后,朱某某一家三口对老人开始了无止尽的上门骚扰,甚至还殴打、辱骂朱老先生。朱老先生曾多次报警处理,但对方依然不知悔改。今年4月13日,年过九旬的朱老先生不堪其扰,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亮介绍,“我们查证了报警记录,确实是他的儿子和儿媳还有孙子都有上门骚扰的情况,跟朱某某也电话核实了相关情况, 也告知其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对父亲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不能对日常生活进行骚扰,这样扰乱了老人安宁,我们也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中明确了,禁止朱某某一家三口对老人进行骚扰、辱骂和殴打。一旦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役等司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向朱某某等人释明了法律,截至目前为止,法院多次回访朱老先生,都表示没有再遭到家庭暴力。法官提醒,老年人一旦遭遇了子女的家庭暴力,切不可一再忍让,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也存在于子女和老人之间的。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有违孝道,更触犯了法律!